药品展示
感冒清热颗粒
日期:2018-12-06 11:51: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96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辽宁鞍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3g,6g,12g
- 生产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双台路14号、16号
- 批准日期: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86901084001177;86901084001191;8690108400120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1084001177[每袋装12g];86901084001191[每袋装3g];86901084001207[每袋装6g]
相关疾病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咳嗽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每盒45丸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