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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木鸡颗粒
日期:2018-12-09 02:06:4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41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每袋装4g(无糖型)
- 生产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0号
- 批准日期: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86901156000954;86901156000992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1156000954[每袋装4g(无糖型)];86901156000992[每袋装10g]
品牌
川
相关疾病
肝上皮样血管内皮细胞瘤,肝上皮样血管内皮瘤,先天性梅毒性肝硬化,先天性肝硬化,梅毒性肝硬化,老年人肝硬化,老年肝硬变,肝炎
适应症
具有抑制甲胎蛋白升高的作用。用于肝炎,肝硬化,肝癌。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包装
10g*9袋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1.5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临床前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荷瘤小鼠细胞免疫功能有所提高;对四氢化碳所致大鼠血清转氨酶升高有所降低。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饭后服。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