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猕猴桃颗粒
日期:2018-12-12 09:55: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37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福建三明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块)15g
- 生产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天泰工业园
- 批准日期:2015-05-05
- 药品本位码:86904805000176
相关疾病
消化不良,儿童营养不良,功能性消化不良,营养不良,消化不良
适应症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12袋/盒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