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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珍珠解毒口服液
日期:2018-12-10 06:57:2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43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钦州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2号
- 批准日期:2015-08-09
- 药品本位码:86905101000037
相关疾病
热毒瘀阻肌肤,粉刺,痤疮,暗疮,湿疹,皮炎,痤疮
适应症
清热凉血,养阴解毒。适用于因热毒瘀阻肌肤所致的轻型粉刺,症见皮疹以红色丘疹、黑头或白头粉刺为主,伴有少量脓头者。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用后有鼻衄现象。
禁忌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或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10支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267(B-0267)-2002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棕色的液体,味酸甜,微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