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江县拉堡镇柳西路91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板蓝根颗粒

日期:2018-12-08 05:46:2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89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1)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2)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3)每袋装3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g)
  • 生产地址: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 批准日期:2015-09-01
  • 药品本位码:86905147000084;86905147000046;86905147000060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147000084[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86905147000046[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86905147000060[每袋装3g(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g)]

相关疾病

小儿病毒感染性口炎,儿童病毒感染性口炎,小儿埃博拉病毒病,小儿埃波拉出血热,小儿埃博拉病毒性疾病,小儿埃博拉出血热,铁线虫病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10克×10袋。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推荐药品
苦参碱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033883

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033869

棓丙酯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20051311

氯化钠注射液

国药准字H45020686

葡萄糖注射液

国药准字H4502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