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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板蓝根颗粒
日期:2018-12-10 04:00:0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102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团结路101号
- 批准日期:2015-09-28
- 药品本位码:86905183000147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25袋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