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缓释胶囊
日期:2018-12-10 18:53:4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01
- 英文名称:Nicotinic Acid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广东佛山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25g
- 生产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高新技术园科苑横三路2号
- 批准日期:2017-09-13
- 药品本位码:86900294000635
相关疾病
糙皮病,烟酸缺乏病,高脂血症,高脂血症
适应症
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
不良反应
1.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
2.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
3.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
4.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
5.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
(1)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
(2)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
(3)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
(4)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
(5)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
(6)肌肉骨骼:肌痛。
(7)神经:头晕、失眠。
(8)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
(9)其它:偏头痛。
(10)临床实验室异常血生化:血清转氨酶(参见注意事项)、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
(11)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参见注意事项)。
禁忌
1.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用同等计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
2.大量饮酒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
3.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
4.需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病人,应立即复查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升至正常值高限的3倍并持续存在或伴有呕吐、发热或身体不适,应停用本品。
5.少数病例的横纹肌溶解症与联合应用烟酸(≥1g/日)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有关,医生在将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并严密监测病人有无肌肉疼痛、触痛、无力的征兆或症状,尤其在用药的最初几个月和增加任一药物剂量期间,在此期间医生应考虑定期监测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钾离子,但仍无法保证能防止严重肌病的发生。
6.患有黄疸肝炎、肝胆疾病、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在服用烟酸缓释胶囊期间应严格监控
包装
0.25g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烟酸在体内转化为烟酰胺,再与核糖腺嘌呤等组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辅酶I)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辅酶II),为脂质氨基酸、蛋白、嘌呤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
2.烟酸可减低辅酶A的利用。
3.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的合成而影响血中胆的运载,大剂量可降低血清胆及甘油三酯浓度。
4.烟酸有周围血管扩张作用。
药代动力学
据国外资料,烟酸缓释胶囊服用后的药代动力学如下所示:
1.吸收:烟酸口服后被迅速、充分地吸收(至少达60%—76%的口服剂量)。为了提高生物利用度以及减少胃肠道不适,建议在少量低脂肪饮食后睡前服用。
2.分布:在大鼠进行的同位素放射标记烟酸实验研究表明:烟酸及其代谢物集中于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
3.代谢:由于烟酸快速和广泛的首过代谢具有种族特异性和剂量—速率特异性,因此烟酸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复杂。人服用烟酸后,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代谢:
(1)通过和甘氨酸简单结合形成烟酰甘氨酸(NUA),经尿排泄,可能有少量的可逆代谢再转化为烟酸。
(2)形成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在治疗高血脂症的剂量时,两条代谢途径呈饱和状态,因此,烟酸缓释胶囊多次用药时,烟酸剂量与血浆烟酸浓度之间为非线性关系。
4.排泄:单剂量或多剂量烟酸缓释胶囊服用后,大约有60%—76%的剂量以烟酸及其代谢物的形成经尿排泄。多剂量服用后高达12%的服药剂量以原形排出。尿液中代谢物的比率取决于给药剂量。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1.本品应在少量低脂肪饮食后睡前服用。
2.口服,推荐1~4周剂量为一次2粒(0.5g),一日一次。
2.5~8周剂量为一次4粒(1g),一日一次。
3.第9周起一次6粒(1.5g),一日一次。
4.最大剂量可加至每天剂量为8粒(2.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