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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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颗粒

日期:2018-12-11 16:56:5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10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g(含黄芩苷20mg,无蔗糖);每袋装3g(含黄芩苷20mg);每袋装3g(含黄芩苷20mg,橙香型)
  • 生产地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8-14
  • 药品本位码:86903845000313;86903845000320;8690384500033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845000313[每袋装1.5g(含黄芩苷20mg,无蔗糖)];86903845000320[每袋装3g(含黄芩苷20mg,橙香型)];86903845000337[每袋装3g(含黄芩苷20mg)]

品牌

一洲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感冒,火毒内盛,急性咽炎,急性咽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18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遮光。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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