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缓释胶囊
日期:2018-12-07 06:01:1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832
- 英文名称:Nimesul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 商品名:诺正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2g
-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
- 批准日期:2015-09-02
- 药品本位码:86905754002068
相关疾病
慢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手术疼痛,急性创伤后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手术疼痛,手术疼痛,痛经
适应症
1.本品具有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
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
3.痛经;
4.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治疗。
不良反应
1.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
2.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包装
0.2g*3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
2.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儿童用药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因肾功能减退,应谨慎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由于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结合药物。
2.呋塞米影响尼美舒利的吸收,使尼美舒利的AUC值下降约25%;非诺贝特、磺丁脲、水杨酸可将尼美舒利从血浆蛋白上置换下来,呋塞米、格列苯脲及治疗剂量的华法林对尼美舒利与蛋白的结合率无影响。
药物过量
超量中毒应予紧急处理包括洗胃、催吐、服用活性炭,同时予以对症支持疗法。
药物毒理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药代动力学
1.吸收:口服吸收迅速完全,健康志愿者口服200mg尼美舒利后,Cmax为12.19±2.02mg/L,达峰时间为1.22~2.75小时,其吸收速率和吸收程度不受食物影响。口服200mg尼美舒利缓释胶囊后,Cmax为7.28±0.72mg/L,达峰时间为5.0±1.3小时。
2.分布:药物吸收后主要分布在细胞外液,表观分布容积为0.19L/kg~0.39L/kg。广泛与血浆蛋白结合,游离型药物仅占0.7~4.0。终末消除半衰期为2~3小时。作用可持续6~8小时。
3.代谢与排泄: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其代谢产物为4-羟基衍生物,分别在尿和粪便中排出约80%和20%。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
1.一次200mg(1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2.疗程不能超过15天。
3.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和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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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
国药准字H2018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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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国药准字H2017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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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国药准字H2017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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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国药准字H2004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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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康灵胶囊
国药准字Z2004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