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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片

日期:2018-12-09 22:28:3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590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0.2g
  • 生产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 批准日期:2015-04-08
  • 药品本位码:86905774000167

相关疾病

血小板减少症,急慢性肝脏病,肺原性心脏病,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白细胞减少症,急慢性肝脏病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
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药代动力学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
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
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推荐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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