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胶囊
日期:2018-12-04 23:39:5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041
- 英文名称:Rifaximin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海南海口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1g
-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A06-2
- 批准日期:2015-05-18
- 药品本位码:86905826000220
相关疾病
肠道感染,急性肠道感染,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腹泻,小肠结肠炎,腹泻
适应症
本品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不良反应
1.本药不良反应较轻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药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2.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3.代谢/内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
4.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胀、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者均低于1%。
5.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6.其它: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禁忌
1.对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注意事项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包装
16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药物对妊振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
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在有适当医疗监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儿童用药
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要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口服利福昔明只有少于1%口服剂量经胃肠道吸收,所以利福昔明不会引起因药物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的全身问题。
药物过量
试验证明,服用本品剂量达1.6g/日,既没有局部也没有全身的不良事件发生。一旦过量服用应洗胃,并配合其它适当治疗。
药物毒理
1.利福昔明是广谱肠道抗生素。
(1)它是利福霉素SV的半合成衍生物。利福昔明和其它利福霉素类抗生素一样,通过与细菌DNA-依赖RNA聚合酶的β-亚单位不可逆地结合而抑制细菌RNA的合成,最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由于其与酶的结合是不可逆的,所以其活性为对敏感菌的杀菌活性,对利福昔明抗菌活性的研究资料显示,本品与利福霉素具有同样广泛的抗菌谱,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具有杀菌作用。由于利福昔明口服时不被胃肠道吸收,所以它是通过杀灭肠道的病原体而在局部发挥抗菌作用。
3.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天口服本品25mg/kg、50mg/kg及100mg/kg,连续180天后,耐受性好,除雌鼠血清总胆呈剂量相关性增加外(可能为对肠道菌群产生作用的结果),未见其他异常改变。
4.遗传毒性:体内外研究未见本品有致突变作用。
5.生殖毒性:大鼠及家兔给予本品50mg/kg及100mg/kg未见致畸作用及其他生殖毒性。
药代动力学
在鼠、狗和人体药代动力学的研究证明,本品经口服不被吸收(吸收小于1%)。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给药。每次0.2g(2粒),每日4次。
2.6~12岁儿童口服给药。每次0.1~0.2g(1~2粒),每日4次。
3.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可根据医嘱调节和服用次数。
4.除非是遵照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应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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