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复方板蓝根口服液
日期:2018-12-05 11:42:3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10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批准日期:2015-11-09
- 药品本位码:86903328001417
相关疾病
温病,风热感冒,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腮腺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温病发热,出斑,风热感冒,咽喉肿烂,流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x10支/盒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服时摇匀,重症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乙脑,一日10ml,连服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