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金莲花口服液
日期:2018-12-05 11:47:3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357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瓶装10ml
- 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批准日期:2015-03-26
- 药品本位码:86903357000450
相关疾病
清热解毒,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清热解毒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ml*10支/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清热解毒,祛瘀消肿,有抑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2732005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