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痛经灵颗粒
日期:2018-12-13 13:44:4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597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白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生产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湾沟镇
- 批准日期:2015-05-14
- 药品本位码:86903359000427
品牌
正茂
相关疾病
痛经,原发性痛经
适应症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用复合膜,25克*10袋/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不适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2492004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