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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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颗粒

日期:2018-12-08 04:31:1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39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江西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5克
  • 生产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2015-06-19
  • 药品本位码:86905379001804

品牌

药都

相关疾病

咽异感症,梅核气,肝气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胸胁胀痛

适应症

临床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肝郁血虚,寒热往来,口燥咽干,脉弦而虚者。逍遥颗粒的无糖型制剂更适于同时患有糖尿病或肥胖的患者,其用量较有糖型更小,服用更方便。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5g*10袋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一次1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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