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注射液
日期:2018-12-09 06:53:1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13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湖北十堰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每支装5ml
- 生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泰山庙工业园
- 批准日期:2015-09-21
- 药品本位码:86901918000628
相关疾病
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心肌梗塞,高血脂症,糖尿病并发症,月经不调
适应症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主要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梗塞;对高血脂症、糖尿病并发症、脉管炎、月经不调,类风湿关节炎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偶见粉红色点片状皮疹、瘙痒、局部水肿、面部潮红、呕吐、过敏性休克、IⅡ度房室传导阻滞并休克、缓慢心律失常、急性肾衰综合征、发热、头痛、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月经过多、全身无力。
禁忌
1?本品孕妇禁用。2?出凝血时间不正常者禁用。3?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4?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辨证使用。
2、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
3、本品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慎用。
4、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对红花花粉过敏者慎用。
5、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6、除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7、临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
9、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10、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
11、本品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
12、配制好后,请在4小时内使用。
13、本品不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14、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遒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15、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处理遵医嘱。
包装
5ml/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贮藏
密封,避光。
用法用量
1.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
2.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7~10日。
3.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