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
日期:2018-12-10 18:04:2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193
- 英文名称:Sodium Aminosalicylate for Injection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0g
- 生产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黄海大街18-6号
- 批准日期: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86901201000458
相关疾病
脑膜炎,结核,结核
适应症
适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及肺外结核病,静滴可用于治疗结核性脑膜炎及急性播散性结核病。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单独应用时结核杆菌能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链霉素和异烟肼与本品合用时能延缓结核杆菌对前二者耐药性的产生。本品对不典型分枝杆菌无效。主要用作二线抗结核药物。
不良反应
1.发生率较多者:瘙痒皮疹、关节酸痛与发热、极度疲乏或软弱,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较常见的原因为过敏)。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水杨酸类包括水杨酸甲酯(冬青油)或其他含对氨基团(如某些磺胺药或染料)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可呈过敏。
包装
包装材料:注射剂瓶十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包装规格:每盒20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未证荬有问题,同时联合疗法对于于胎儿的影响目向目前尚不清楚,但必须权衡利弊后选用。氨基水杨酸类可由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须权衡利弊后选用。
儿童用药
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对氨基苯甲酸与本品有拮抗作用,两者不宜合用。
药物毒理
只对结核杆菌有抑菌作用。本品为对氨基苯甲酸(PABA)的同类物,通过对叶酸合成的竞争抑制作用而抑制结核.分枝杆菌的生长繁殖。
药代动力学
自胃肠道吸收良好。较其他水杨酸类吸收更为迅速。吸收后迅速分布至各种体液中,在胸水中达到很高浓度,但脑脊液中的浓度很低。本品迅速弥散至肾、肺和肝组织,在干酪样组织中可达到较高浓度。蛋白结合率低(15%)。口服后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持续时间约4小时,半衰期(T1/2)为45-60分钟,肾功能损害者可达23小时。本品在肝中代谢,50%以上经乙酰化成为无活性代谢物。给药后85%在7-10小时内时内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迅速排出;14%-33%以原形经肾排出,50%为代谢物。本品亦可经乳汁排泄。血液透析能否清除本品不明。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日4静脉滴注一日4-12g,临用前加灭菌注射—水适量使溶解后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2-3小时滴完。小儿每日0.2-0.3g/kg。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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