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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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芝安神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06:23: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896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香樟路8号
  • 批准日期: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86901088000756

品牌

修正

相关疾病

气阴不足

适应症

益气养阴,安神。用于气阴不足所致的失眠多梦,心悸气短,久病体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避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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