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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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合剂

日期:2018-12-05 19:15:5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871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口服液
  • 规格:每瓶装10ml
  • 生产地址:牡丹江市裕民路160号
  • 批准日期:2015-10-23
  • 药品本位码:86903820002752

相关疾病

白血病性咽峡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咽炎

适应症

本品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每瓶装10ml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避光,干燥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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