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米安色林片
日期:2018-12-12 15:25:3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41
- 英文名称:Mianser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30mg
- 生产地址: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西首路南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161000599
品牌
鲁明
相关疾病
抑郁症
适应症
本品适用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不良反应
1.偶有造血功能障碍、癫痫发作、轻度躁狂、低血压、肝功能损害、关节痛、浮肿及男子女性型。在治疗的开始几天会出现嗜睡,但为了保证最有效的抗抑郁作用,不应减低盐酸米安色林的剂量。
2.与抑郁症有关的一些症状如:视力模糊、口干、便秘等在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期间并不增加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事实上,这些症状随病情好转而有所下降。
3.急性超剂量症状仅限于过度镇静。不太可能发生心律不齐、癫痫发作,严重低血压和呼吸抑制。迄今无特效解救药。可采用洗胃及适当的对症和支持疗法,以维持生命功能。
禁忌
躁狂症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1.盐酸米安色林在服药最初几天内,可能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服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的患者,一般应避免从事危险性工作,如驾车或操作机器。
2.盐酸米安色林象其它抗抑郁药一样,对双相抑郁症患者可能诱发轻躁狂发作。对这类病人应停止治疗。
3.曾报导说盐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制,主要为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一般见于治疗4~6周左右,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病人出现发热、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状,则应作血常规检查,这一副反应可见于各种年龄,但老年人中更易发生。
4.当患者同时有糖尿病、心脏病、肝或肾功能不全时,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严密检查其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剂量,虽然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时并不一定发生抗胆碱能副作用,但对窄角性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应加强观察。
包装
30mg*14片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开始不超过30mg/日,应在密切观察下逐步增加剂量。一般服用稍低于正常维持量的剂量,即可取得满意疗效。
药物相互作用
1.盐酸米安色林能加剧乙醇对中枢的抑制作用,故应劝说病人在治疗期间禁酒。
2.盐酸米安色林不应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服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两周之内也不应服用本药。
3.盐酸米安色林与苄二甲哌、氯压定、甲基多巴、哌乙啶或心得安(单独使用或与肼苯吡嗪合用)均无相互作用,但是建议监测同时服用降压药病人的血压。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盐酸米安色林片在化学结构上是一个非三环类抗抑郁药,它的活性成分属于哌嗪-氮卓化合物。由于其化学结构中没有三环类抗抑郁药的基本侧链,这一侧链被认为是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抗胆碱能作用有关。因此,盐酸米安色林没有抗胆碱能的不良反应。盐酸米安色林抗抑郁效果与当前所使用的其它抗抑郁药相似,但它兼有抗焦虑的作用。盐酸米安色林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对老年患者和心血管病患者。盐酸米安色林在治疗剂量时,没有抗胆碱能作用,也不产生明显的心血管系统反应。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相比较,即使服用超剂量盐酸米安色林,也甚少有对心脏有毒性作用。盐酸米安色林不拮抗拟交感神经药物,不拮抗高血压药物(苄二甲哌)或α-受体阻滞剂(如氯压定、甲基多巴),也不影响香豆素抗凝剂,如苯丙香豆素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成人:开始时30mg/日,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30-90mg/日(一般为60mg/日)。注意:
1.每日量可分次服用,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
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药物治疗。
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