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风寒咳嗽丸

日期:2018-12-05 06:11:3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53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资阳
  • 剂型:丸剂(水丸)
  • 规格:----
  • 生产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大道68号
  • 批准日期:2015-07-16
  • 药品本位码:86902131000327

相关疾病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咳喘,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外感风寒

适应症

本品宣肺散寒,祛痰止咳。用于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喘,症见头痛鼻塞﹑痰多咳嗽﹑胸闷气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阴虚干咳者慎服。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6克*10袋。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方为治素有痰湿又复感风寒,而致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气喘的有效成药。
2.陈皮、半夏燥湿化痰,麻黄、杏仁解表散寒,宣降肺气,止咳平喘,共为主药;
3.辅以青皮苦泻肺气,治胸膈气逆,苏叶辛散温通,芳香气烈,外能发表散寒,内能宣肺气,化痰结,利气止咳;
4.佐以桑白皮甘寒肃降肺气,五味子收敛肺气,以防宣散太过,二药可增强君臣药的止咳平喘之功;
5.甘草调和诸药,为使。诸药合用,共奏温肺散寒,祛痰止咳平喘之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黑色的水丸;味微苦。

推荐药品
橘半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Z20123075

养血当归糖浆

国药准字Z51021544

小儿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Z51021543

五味子糖浆

国药准字Z51021541

噙化上清片

国药准字Z5102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