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原明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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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片

日期:2018-12-03 17:55:1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37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
  • 剂型:片剂(糖衣片)
  • 规格:----
  • 生产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工业开发区花龙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10-09
  • 药品本位码:86902266000063

相关疾病

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病毒性感冒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3次,每次2-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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