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小儿金翘颗粒
日期:2018-12-11 09:58:2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56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眉山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5g、每袋装7.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4号
- 批准日期:2015-05-25
- 药品本位码:86902130000298;8690213000045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130000298[每袋装5g];86902130000458[每袋装7.5g]
品牌
凯京
相关疾病
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感冒,小儿流感,扁桃体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扁桃体炎
适应症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止痛。本品由于风热袭肺所致乳蛾,证见:恶寒发热,咽部红肿疼痛,吞咽时加剧,咽干灼热,喉核红肿;小儿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偶见腹痛,便稀。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包装
5g*12袋/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实验药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1)提高感染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小鼠的存活率;
(2)减轻角叉菜胶致大鼠的急性炎症反应;
(3)降低角叉菜胶致热大鼠和三联菌苗制热家兔的发热程度;
(4)减轻热板和醋酸所致的小鼠疼痛。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3岁每次2.5克,一日4次;3-5岁每次5克,一日3次;5-7岁每次7.5克,一日3次;8-10岁,每次7.5克,一日4次;11-14岁,每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