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熊胆胶囊
日期:2018-12-18 21:45:20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5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四川资阳
- 剂型:胶囊剂(硬胶囊)
- 规格:每粒装0.25g(含熊胆粉0.05g)
- 生产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283号
- 批准日期:2015-07-09
- 药品本位码:86902230000013
相关疾病
囊性纤维化,尼曼-匹克氏病,鞘磷脂沉积病,小儿屏气发作,肝纤维化,肝纤维变性,喉气囊肿
适应症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目赤眼涩。该药同时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保肝利胆、消炎化石、降血脂、分解胆、解痉平喘、镇咳化痰之功效,也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炎(尤其是乙肝)、脂肪肝、肝纤维化、肝硬化,辅助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等。
不良反应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每粒装0.25g(含粉0.05g)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适用。
适宜人群
上火肝郁患者。
不适宜人群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干燥处。
作用类别
清热、平肝、明目。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