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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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黄肤宁软膏

日期:2018-12-07 03:05:0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04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软膏剂
  • 规格:(1)每支装10g(2)每支装15g(3)每支装20g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 批准日期: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86904144000233;86904144000240;8690414400012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144000233[(2)每支装15g];86904144000240[(3)每支装20g];86904144000127[(1)每支装10g]

相关疾病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体癣

适应症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不良反应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
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禁忌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
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
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
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
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0g/支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性状

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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