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日期:2018-12-10 02:49:2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088
- 英文名称:Loperamid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2mg
- 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2151号
- 批准日期:2015-02-06
- 药品本位码:86900665000288
品牌
光辉
相关疾病
粪瘘,胰岛细胞类癌,胰腺瘤,胰石症,胰腺结石,小儿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低症,小儿Seabright-Bantam综合征,急慢性腹泻
适应症
止泻药。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
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禁忌
易蒙停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易蒙停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本品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本品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对应避免使用肠蠕动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一旦发生便秘、腹胀、不完全肠梗阻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
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包装
2mg*6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前资料显示洛哌丁胺是P-糖蛋白前体,洛哌丁胺(单剂量16mg)与奎尼丁、利托那韦等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血浆浓度增加2-3倍。在给予临床推荐剂量(日剂量2-16mg)的洛哌丁胺时,其与P-糖蛋白抑制剂的此种药动学相互作用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清楚。尚无本品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
药物过量
服用过量,可能出现嗜睡、便秘、肌肉紧张、瞳孔缩小、呼吸徐缓等中毒症状,可用纳洛酮解毒,并对患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以便及时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药物毒理
本品为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一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药代动力学
本品易为肠壁吸收,几乎全部经肝脏代谢,代谢物主要通过胆汁经粪便排泄。由于本品的首过效应,原形药物的血液浓度很低。人体的消除半衰期为11(9-14)小时。洛哌丁胺的主要代谢途径是通过N-去甲基氧化作用消除,原形药物和代谢产物主要通过粪便排泄。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H04562010
用法用量
适用于成人和五岁以上儿童。
1.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为2粒,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1粒。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为2粒,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至维持在一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一日1~6粒。
3.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kg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