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皮质素
日期:2018-12-07 08:38:2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942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原料药
- 规格:----
-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7号
- 批准日期:2015-06-03
- 药品本位码:86900651001862
相关疾病
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胶原性疾患,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
适应症
目前临床仅用于:①兴奋肾上腺皮质功能。长期应用皮质激素在停药前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实施肾上腺术后,可短期(3~7日)应用促皮质素,以兴奋肾上腺皮质的功能。②促皮质素试验,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对本品无反应。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在滴注促皮质素3~5日后,的排出量逐渐增加,呈延迟反应。此试验还有助于区分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者的病理性质。如为双侧皮质增生,反应常高于正常;如为皮质腺瘤,反应正常或稍高;如为皮质腺癌则无明显反应。
不良反应
1.由于促皮质素促进肾上腺皮质分泌皮质醇,因此长期使用可产生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出现医源性库兴综合征及明显的水钠潴留和相当程度的失钾。2.促皮质素的致糖尿病作用、胃肠道反应和骨质疏松等,系通过糖皮质引起,但在使用促皮质素时这些副作用的发生相对较轻。3.促皮质素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雄激素,因而痤疮和多毛的发生率较使用糖皮质者为高。4.长期使用促皮质素可使皮肤色素沉着。有时产生过敏反应,包括发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这些反应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尤其是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较易发生。在静脉给药给疑有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作促皮质素试验时,宜口服地塞米松,每日1mg,以避免诱发肾上腺危象。
禁忌
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血管硬化症、胃溃疡等患者及孕妇,一般不宜应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粉针剂使用时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钠中静脉点滴。2.由于促皮质素能使肾上腺皮质增生,因此促皮质素的停药较糖皮质容易,但应用促皮质素时皮质醇的负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能力降低,促皮质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因而停药时也应逐渐减量。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化脓性或霉菌感染、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静脉点滴时遇碱性溶液配伍可发生混浊、失效;与排钾性利尿合用会加重失钾;长期使用时,与水杨酸类药物、吲哚美辛等合用可发生或加重消化道溃疡;糖尿病人使用时因本药的致高血糖作用需调整、增加降血糖药用量;可使口服抗凝药的作用降低。
药物毒理
促皮质素能刺激肾上腺皮质,使其增生、重量增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多,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皮质醇)。盐皮质激素(醛固酮)在用药初期有所增加,继续用药即不再增加。肾上腺雄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也增多。
贮藏
密闭,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25单位(1支),一日2次。2.静脉滴注,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应用。一次12.5~25单位,一日25~50单位3.促皮质素兴奋试验: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质素20~25单位,静脉持续滴注8小时,滴注前后采血测血浆皮质醇,观察其变化,或留滴注促皮质素日尿液测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与前一日对照值相比较。
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粉末,能溶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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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胰蛋白酶
国药准字H31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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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胰蛋白酶
国药准字H31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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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胰蛋白酶
国药准字H31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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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
国药准字H310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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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玻璃酸酶
国药准字H31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