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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辛普利钠胶囊

日期:2018-12-06 08:19:2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11
  • 英文名称:Fosinopril Sodium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10mg
  •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
  • 批准日期:2018-02-28
  • 药品本位码:86900785000601

相关疾病

高血压,心力衰竭,高血压

适应症

1.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2.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3.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不良反应

1.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
2.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
3.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
4.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患者和老年患者之间无区别。
5.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禁忌

对本品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低血压: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患者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患者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
2.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度下降危险的患者,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患者。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患者,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患者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3.肾功能损伤: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患者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4.类过敏症样反应: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聚糖吸收分离LDL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它ACE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
5.特异反应:已观察到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
6.肝功能:据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极少数潜在的胆汁性黄疸和肝细胞损害的致死病例。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的患者应该停止用ACE抑制剂治疗。
7.高钾血症: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对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和合并应用保钾利尿药、补钾剂和(或)含钾盐制剂的患者均有发展为高钾血症的危险。
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偶有报道ACE抑制剂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和骨髓抑制,常见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特别当患者患有胶原性血管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对这类患者应该监测白细胞数。
9.手术/:ACE抑制剂可能增强药和镇痛药的降血压作用。进行手术/同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10.者如发生低血压,一般可以用静脉补液予以纠正。治疗前肾功能的检测:对高血压患者的评价应包括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对肾功能的检测。

包装

10mg*14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入乳汁,但尚未发生问题。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

儿童用药

对小儿用药的研究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会有引起少尿和神经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1.补钾药或保钾利尿药:本品能减少由噻嗪类利尿药诱发的血钾减少,保钾利尿药或补钾药可增加高钾血症的危险。因此如果同时应用这类药物应该谨慎,需要经常监测患者的血清钾。
2.抗酸药:抗酸药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本品和抗酸药必须分开服用,至少相隔2小时。
3.非甾体类抗炎药: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影响抗高血压作用,但同时应用本品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阿斯匹林)不增加临床明显的不良反应。
4.锂:与锂同时治疗可能增加血清锂的浓度。
5.其它抗高血压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例如β-受体阻滞剂,甲基多巴、钙离子拮抗剂和利尿药合并使用可增加抗高血压药效。

药物过量

未见本品在人体中过量的报道,但其过量最普通的表现可能是低血压。本品难以通过血液和腹膜透析从体内排除。本品过量时,可通过扩容来纠正低血压。

药物毒理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系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在体内转变成具有药理活性的福辛普利拉,后者能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降低血管紧张素II和醛固酮的浓度,使外周血管扩张,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效应。

药代动力学

1.本品绝对吸收率为平均口服剂量的36%,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在胃肠粘膜和肝脏迅速并完全水解成具有活性的福辛普利拉。达峰浓度(Cmax)的时间与剂量无关,约在3小时达峰,与血管紧张素I升压反应的最大抑制作用相一致,给药后3至6小时抑制作用达高峰。
2.肝肾功能正常的高血压患者接受重复剂量本品,福辛普利拉的有效累积半衰期平均为11.5小时,心力衰竭患者的有效半衰期为14小时。
3.福辛普利拉蛋白结合率很高(>95%),分布容积相对较小,与血中的细胞成分结合率可忽略不计,本品可通过肝肾二种途径消除。
4.与其他的ACE抑制剂不同,肾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可通过替代途径代偿性排泄。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
1.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为一次1片(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
2.高血压患者: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度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至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
3.心力衰竭患者: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推荐的初始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1片(10mg),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患者能很好耐受,则可逐渐增量至一次4片(40mg),一日1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
4.心力衰竭的高危患者:以下患者应在医院内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NYHA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患者,如:接受多种或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如>80mg速尿),血容量减少、血钠过少(血钠<130med/L),已有低血压(收缩压<90mmHg)的患者,以及患不稳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剂量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患者。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无需降低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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