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水杨酸溶液
日期:2018-12-08 12:50:0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578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溶液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 批准日期:2015-04-20
- 药品本位码:86900830000341
相关疾病
体癣,足癣,足癣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涂药后立即洗手。
6.糖尿病、四肢周围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20毫升/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育龄妇女慎用,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性或干燥作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中所含水杨酸具有止痛、溶解角质及抗真菌作用;苯酚与间苯二酚具有抗菌作用;水杨酸甲酯具有消炎、止痒、消肿及止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WS-10001-(HD-0026)-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用药棉蘸取少量涂于患处。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红色的液体;微有水杨酸甲酯的特殊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