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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水杨酸溶液

日期:2018-12-08 12:50:0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578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溶液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 批准日期:2015-04-20
  • 药品本位码:86900830000341

相关疾病

体癣,足癣,足癣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涂药后立即洗手。
6.糖尿病、四肢周围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20毫升/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育龄妇女慎用,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性或干燥作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中所含水杨酸具有止痛、溶解角质及抗真菌作用;苯酚与间苯二酚具有抗菌作用;水杨酸甲酯具有消炎、止痒、消肿及止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参见详细说明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WS-10001-(HD-0026)-2002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用药棉蘸取少量涂于患处。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红色的液体;微有水杨酸甲酯的特殊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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