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
日期:2018-12-08 12:58:4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130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乳膏剂
- 规格:10g:0.2g
- 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 批准日期:2017-03-08
- 药品本位码:86900830000617
品牌
信龙
相关疾病
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股癣,足癣,念珠菌病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不良反应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禁忌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20g/支/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连续使用4~6周。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