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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注射液

日期:2018-12-06 06:48:3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725
  • 英文名称:Rifampicin Injection
  • 商品名:舒兰新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ml:0.3g(以利福平计)
  • 生产地址: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高科路15号
  • 批准日期:2015-06-30
  • 药品本位码:86901323000275

相关疾病

结核病,难治性军团菌属感染,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结核病

适应症

1.结核病: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使用,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结核﹐包括初治、进展期的、慢性的及耐药病例,本品对大多数非典型的分枝杆菌菌株也有效。
2.其它感染:本品可以治疗难治性军团菌属及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为预防被感染机体出现耐药性,本品应与适应相应感染的其它抗生素联合使用。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禁忌

对利福平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利福平仅用于静脉输注,不能肌肉注射或者皮射。
2.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配制后的溶液需在4小时之内使用。

包装

5ml:0.3g(以利福平计)。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遮光,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

儿童用药

1.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2.婴儿慎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
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3.本品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
4.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5.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6.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7.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胞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
8.本品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利福平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9.本品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10.本品与地(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
11.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12.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
13.本品亦可增加﹑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
14.丙磺舒可与本品竞争被肝细胞的摄入,使本品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药物过量

1.逾量的表现:精神迟钝;眼周或面部水肿;全身瘙痒;红人综合征(皮肤粘膜及巩膜呈红色或橙色),有原发肝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处理:
(1)停药。
(2)洗胃,因患者往往出现恶心、呕吐,不宜再催吐,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肠道内残余的利福平,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镇吐药。
(3)静脉输液并给予利尿剂,促进药物的排泄。

药物毒理

1.利福平为利福霉素类半合成广谱抗菌药,对多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抗菌活性:
(1)该药对结核分枝杆菌和部分非结核分枝杆菌(包括麻风分枝杆菌等)在宿主细胞内外均有明显的杀菌作用。
(2)利福平对需氧革兰阳性菌具良好抗菌作用,包括葡萄球菌产酶株及甲氧西林耐药株、肺炎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肠球菌属、李斯特菌属、炭疽杆菌、产气荚膜杆菌、白喉杆菌、厌氧球菌等。
(3)对需氧革兰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球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
(4)利福平对军团菌属作用亦良好,对沙眼衣原体、性病淋巴肉芽肿及鹦鹉热等病原体均具抑制作用。
2.细菌对利福霉素类抗生素有交叉耐药。
3.利福平与依赖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使DNA和蛋白的合成停止。

药代动力学

1.利福平口服吸收良好,服药后1.5~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成人一次口服600m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7~9mg/L,6个月至5岁小儿一次口服10mg/kg,血药峰浓度(Cmax)为11mg/L。
2.本品在大部分组织和体液中分布良好,包括脑脊液,当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增加,在唾液中亦可达有效治疗浓度。
3.本品可穿过胎盘。
4.表观分布容积(Vd)为1.6L/kg,蛋白结合率为80%~91%,进食后服药可使药物的吸收减少30%,该药的血消除半衰期(t1/2)为3~5小时,多次给药后有所缩短,为2~3小时。
5.本品在肝脏中可被自身诱导微粒体氧化酶的作用而迅速去乙酰化,成为具有抗菌活性的代谢物去乙酰利福平,水解后形成无活性的代谢物由尿排出。
6.本品主要经胆和肠道排泄,可进入肠肝循环,但其去乙酰活性代谢物则无肠肝循环,60%~65%的给药量经粪便排出,6%~15%的药物以原形、15%为活性代谢物经尿排出,7%则以无活性的3-甲酰衍生物排出,亦可经乳汁排出。
7.肾功能减退的患者中本品无积聚。
8.由于自身诱导肝微粒体氧化酶的作用,在服用利福平的6~10天后其排泄率增加,用高剂量后由于胆道排泄达到饱和,本品的排泄可能延缓。
9.利福平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清除。

贮藏

密封,在阴暗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H08592005

用法用量

1.以无菌操作法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本品后静脉滴注,建议输注时间超过2~3小时,但应在4小时内滴完,配制后的溶液需在4小时之内使用。
2.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在一起以免发生沉淀,与其它静脉注射药物合并治疗时需要通过不同部分注射。

性状

鲜红色或暗红色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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