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林酚咖胶囊
日期:2018-12-11 19:13:38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1452
- 英文名称:Compound Aminopyrine Phenacetin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福建福州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福兴投资区
- 批准日期:2015-01-20
- 药品本位码:86904855000058
相关疾病
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肌肉痛
适应症
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不良反应
1.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糜烂等。
2.对乙酰氨基酚在常规剂量下,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3.长期大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4.长期习惯性地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
禁忌
1.胃肠道出血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3.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包装
12粒/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及新生儿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3岁以上儿童不推荐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2.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3.异烟肼和甲丙氨酯能促使增效,提高后者脑组织内浓度55%,肝和肾浓度则有所下降。
4.口服避孕药有可能减慢的清除率。
5.对乙酰氨基酚与抗病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6.与抗凝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环孢霉素、洋地黄苷类、奎尼丁、灰黄霉素等合用,可有药物相互作用影响疗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其中氨基比林和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体温调节中枢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而起退热作用;同时还通过抑制前列腺素(PGE)缓激肽和组胺等的合成和释放而起镇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稳定溶酶体膜,影响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为中枢神经兴奋药,能兴奋大脑皮层,提高对外界的感应性,并有收缩脑血管,加强前两药缓解头痛的效果。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一次两粒,一日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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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国药准字H2006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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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国药准字H2009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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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喹酮片
国药准字H2009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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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黄口服液
国药准字Z3502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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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油
国药准字Z1998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