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清音丸
日期:2018-12-07 15:15:5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813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丸剂(水蜜丸)
- 规格:每10丸重1g
- 生产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东路18号
- 批准日期:2015-09-09
- 药品本位码:86902458001489
品牌
碑林
相关疾病
阴虚肺热,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咽喉肿痛
适应症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
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360丸/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本方由16味药组成。为治疗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的中药。方中用生地、玄参滋阴凉血、退虚热;
2.丹皮、赤芍清血热而不留瘀,散瘀血而不动血;
3.麦冬、石斛养胃阴、润肺燥、生津液、除虚热;
4.川贝清肺润燥,化痰止咳,开郁散结;
5.木蝴蝶清热开音,利湿化痰;
6.泽泻泄肾经虚火,除膀胱之湿热;
7.黄芩清肺火,解热毒;蝉蜕、薄荷疏散风热;
8.僵蚕祛风散结止痛;薏苡仁清热利湿排脓,导肺热从小便出;
9.胖大海清热宣肺。诸药配合,共奏养阴清肺、化痰利咽之功。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1.大蜜丸每丸重9克用法如下: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次。
2.水蜜丸每10粒重1克用法如下: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