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寒喘祖帕颗粒
日期:2018-12-03 21:12:51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13053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无蔗糖)
-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北区冬融街675号
- 批准日期:2015-08-21
- 药品本位码:86905985000758
相关疾病
急性感冒,咳嗽,异常粘液质性哮喘,流行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急性感冒
适应症
用于镇咳,化痰,温肺止喘,用于急性感冒,寒性乃孜来所致的咳嗽及异常粘液质性哮喘。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包装
10g*6袋/盒。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