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
日期:2018-12-07 23:41:4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82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吉林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每袋装2g(无蔗糖)
- 生产地址: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迎宾路99号
- 批准日期:2015-03-24
- 药品本位码:86903594002026;86903594000268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594002026[每袋装2g(无蔗糖)];86903594000268[每袋重10g]
品牌
修正
相关疾病
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
适应症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治疗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小,使用方便等优点,有需要的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药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克,每盒10袋。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肺宁颗粒的药物成分返魂草主要含有氢醌、对羟基、熊果酸、黄酮类、倍半萜类、生物碱等主要成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卡它球菌和变形球菌、乙型链球菌等有较强杀灭抑制作用。
2.清肺药物成分中产生的活性因子可与肺细胞内的肺痰、毒素、沉淀物等肺部垃圾充分结合使其溶解,并通过人体自身新陈代谢排出体外,清除肺部垃圾。
3.护肺肺宁颗粒可在病灶部位形成保护障,并在阻断病菌入侵的同时修复气管壁、肺泡等部受损细胞,防止复发。
4.养肺肺宁颗粒还包含了多种生物活性营养成分。
5.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充分调理人体的脏腑功能,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彻底的防止多种疾病的侵入。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