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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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曲普利啶胶囊

日期:2018-12-07 07:07:2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28
  • 英文名称:Triprolid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广东中山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2.5mg
  •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 批准日期:2015-05-13
  • 药品本位码:86900600000649

相关疾病

过敏性结膜炎,过敏性结膜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各种过敏性疾患,包括过敏性鼻炎、荨麻疹、过敏性结膜炎、皮肤瘙痒症等。

不良反应

本品偶有恶心、倦乏、口干、轻度嗜睡等不良反应,减量或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急性哮喘发作期内的患者、早产儿及新生儿、哺乳期妇女均禁用。

注意事项

1.眼内压增高、闭角型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血管性疾患及高血压、支气管哮喘、前列腺增生、膀胱颈阻塞、消化道溃疡及12岁以下儿童,均需慎用。2.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铝塑铝包装,2.5毫克,每小盒20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孕妇、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服药期间不可同时服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药,中枢性镇静或及含有酒精的饮品。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具有抗组胺、抗胆碱及镇静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抗过敏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2.5毫克~5毫克(1~2粒),每日2次。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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