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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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曲麻片

日期:2018-12-07 06:41:06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022
  •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Triprolidine Hydrochloride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 商品名:联邦菲迪乐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广东中山
  • 剂型:片剂
  • 规格:复方
  •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 批准日期:2015-04-01
  • 药品本位码:86900600000137

相关疾病

感冒,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感冒

适应症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流泪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不良反应

嗜睡、上腹不适、头晕、恶心、纳差、口干、皮疹等,多可自行缓解。

禁忌

对本品组成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勿过量服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伴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不宜服用。3.3岁以下儿童及老年患者不宜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药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本品。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及地中海贫血患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12片。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1.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日2~3次。
2.12岁以下儿童每次1/2片,每日2~3次,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勿过量服用,疗程不得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

药物毒理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水杨酰胺具有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
2.可选择性地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
3.为中枢兴奋药,有加强对乙酰氨基酚治疗头痛的效果;
4.盐酸曲普利啶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流泪、打喷嚏和流涕等症状。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国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02)-2007Z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宜饭后服用。
1.成人每次1~2片,每日3次。
2.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片,每日2~3次。
3.12岁以下儿童每次1/2片,每日2~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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