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
  免费咨询热线

0000000000

您当前的位置: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展示
药品展示

壮骨麝香止痛膏

日期:2018-12-06 13:40:49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6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橡胶膏剂
  • 规格:每张7×10cm
  • 生产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
  • 批准日期:2015-07-20
  • 药品本位码:86901061001084

品牌

国光天王

相关疾病

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踝部扭伤,急性腰扭伤,扭伤,踝部扭伤

适应症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踝部扭伤,急性腰扭伤。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禁忌

孕妇禁用,产妇慎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7cm*10cm*4片/盒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WS3-B-2689-97-2006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推荐药品
盐酸二甲双胍片

国药准字H20174055

红霉素软膏

国药准字H20174054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国药准字H20174110

克霉唑乳膏

国药准字H20174073

樟脑薄荷柳酯乳膏

国药准字H2017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