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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菊感冒颗粒

来源:甘肃众友药业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5:22:2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1330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甘肃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1g
  •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洮县众友路66号
  • 批准日期:2015-05-05
  • 药品本位码:86905885000162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适应症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盒装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药理研究证实,本方主要药物具有抗病毒,抗病原微生物,祛痰止咳等作用。
1.桑叶、野菊花、一枝黄花等具有较强的抗菌、抗病毒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卡他球菌、白喉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2.菊花对流感病毒,薄荷对疱疹病毒、牛痘病毒均有较强抑制作用。
3.枇杷仁、桔梗、甘草、芦根均有祛痰镇咳作用,能促进支气管痰液分泌排出,芦根还有利尿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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