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茶
来源: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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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54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 剂型:茶剂
- 规格:每块重10g、每块重15g
- 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大沙田经济开发区荣光南路1号
- 批准日期:2015-08-23
- 药品本位码:86905149000068;86905149000051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149000068[每块重10g];86905149000051[每块重15g]
-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会带来一系列胃肠道反应,尤其是小孩,脾胃功能尚未健全,多服板蓝根,更容易引起消化不良等症状。服用板蓝根最好不要超过3天。
-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每块重10g;每块重15g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块,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