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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日期:2018-12-09 04:59:57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53
  • 英文名称:Huperzine A Tablets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剂型:片剂
  • 规格:50μg
  • 生产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外向科技园区
  • 批准日期:2018-03-26
  • 药品本位码:86904558000126

相关疾病

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单发脑梗死性痴呆,单发性脑梗死痴呆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不良反应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禁忌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包装

50μg*50片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由于本品用量极小,目前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药物检测方法。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生物利用度高,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型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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