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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参蛤蚧精
日期:2018-12-13 17:17:25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539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吉林通化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雪路858号
- 批准日期:2018-03-30
- 药品本位码:86903368000579
相关疾病
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肺虚咳嗽
适应症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品与硫喷妥钠有协同作用,与有拮抗作用。
2.离体和整体实验证明,本品有抑制大鼠和小鼠肝匀浆和血清内过氧化脂质的生成作用,并可拮抗CCl_4诱导的过氧化致死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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