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长春宝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07:12:42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65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重庆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陈家湾三村40号
- 批准日期:2015-10-22
- 药品本位码:86901072000076
相关疾病
脾虚,肝肾亏损,肾虚,高脂血症,高血压,神经衰弱,肾虚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本品主要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感冒发热或者燥热时暂停服药。
包装
10支/盒。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