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祛痰颗粒
来源: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07:54:17
-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48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天津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天津北辰经济开发区双辰中路18号
- 批准日期:2015-08-20
- 药品本位码:86900888000126
- 相关疾病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伤风咳嗽,气喘,润肺祛痰
- 适应症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每盒9袋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主要成分:党参、半夏、芫花(醋制)、甘遂(醋制)、紫花杜鹃、明矾等。健脾燥湿,祛痰止咳。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贮藏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