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热清肺糖浆
来源: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10 13: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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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70002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广东肇庆
- 剂型:糖浆剂
- 规格:每瓶90ml;每瓶135ml
- 生产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前沙街103号
- 批准日期:2015-02-17
- 药品本位码:86900574000157;86900574000164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574000157[每瓶装135ml];86900574000164[每瓶装90ml]
-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肺热咳嗽,流行性感冒,肺炎,肺炎
- 适应症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宣肺利咽。主治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肺热咳嗽。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咳白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90ml/瓶
- 类型
OTC甲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18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1.本品中的黄芩、鱼腥草、土牛膝、桑白皮有清热解毒,泻火利咽平喘之功,紫菀、甘草润肺化痰止咳,配合紫苏叶开宣肺气,行气宽中,前胡降气祛痰解表,再辅之以枳壳行气消胀。诸药伍用共奏清热解毒,祛痰止咳,宣肺利咽之功。
2.药理学研究,本品对组胺引起的小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明显抑制作用,对棉球刺激引起结缔组织的增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采用小鼠恒压氢氧化铵喷雾法,观察小鼠在喷雾时间是否咳嗽3次为阳性,实验结果,本品咳嗽阳性率为10/29,而生理盐水对照组为20/29,P<0.05。采用大鼠气管毛细管引流法,观察本品的祛痰作用,结果给服15毫升/公斤、7.5毫升/公斤的大鼠,其气管分泌引流液有明显增加,表明本品高剂量和低剂量都有祛痰作用。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稠厚液体;味甜、微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