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寒药茶
来源: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12-10 08: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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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178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剂型:茶剂
- 规格:每袋装100g;每袋装5g
-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街2号
- 批准日期:2015-08-06
- 药品本位码:86906004000063;86906004000285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6004000063[每袋装100g];86906004000285[每袋装5g]
- 相关疾病
湿寒,消化不良,功能性消化不良,腰肌劳损,偏头痛,偏头痛
- 适应症
调解寒性气质,养胃,助食,爽神。用于湿寒所致的消化不良,关节骨痛,腰腿痛,头痛神疲。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1.感冒发热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鼻塞流清涕、恶寒发热、全身疼痛。
2.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内热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3.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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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贮藏
密闭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5次。与茶叶混合后,开水沏泡或温火煨煮片刻均可,连服3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