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合剂
来源: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18: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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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1551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陕西宝鸡
 - 剂型:合剂
 - 规格:每瓶装100ml;每瓶装150ml
 - 生产地址:陕西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6号
 - 批准日期:2015-09-06
 - 药品本位码:86902380000291;86902380000857
 -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380000291[每瓶装100ml];86902380000857[每瓶装150ml]
 
 - 相关疾病
白血病性咽峡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阴虚燥热
 - 适应症
本品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避光,干燥保存
 -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