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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混悬液

来源: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08:21:53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728
  • 英文名称:Ibuprofen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Suspension
  • 商品名:美林
  •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 所在地区:上海
  • 剂型:口服混悬剂
  • 规格:每100ml含布洛芬2g与盐酸伪麻黄碱0.3g,樱桃味
  •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 批准日期:2015-07-15
  • 药品本位码:86900734000225
相关疾病

鼻窦炎,小儿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关节痛,偏头痛,压痛,流行性感冒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压痛,肌肉痛,神经痛。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暴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坏死或肾功能绕衰端,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塑料瓶装,每5ml含布洛芬100mg,15mg,葡萄味,100ml/瓶。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消炎和减轻鼻粘膜充血的作用,其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和。布洛芬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发挥解热、镇痛、抗炎的作用;为减鼻充血剂,可选择性收缩鼻粘膜血管,消除鼻部充血症状。

药代动力学

布洛芬口服后1.2-2.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它在肝内代谢,T1/2为1.8-2小时。60%-90%经肾由尿排出。口服后吸收快,一次口服60mg在1小时内达峰值,0.5-2小时之间平均血药浓度为274±33ug/ml,平均半衰期(t1/2)为4.35小时,分步于全身各种体液,约有55-75%以原形从尿中排出,其余由肝脏代谢。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1-3岁,10-15公斤,4毫升;4-6岁,16-21公斤,5毫升;7-9岁,22-27公斤,8毫升;10-12岁,28-32公斤,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冲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桔红色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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