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咽颗粒
来源: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7 10: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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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747
- 产品类别:中药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18g
- 生产地址:(1)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区11R2-2片区第1,2座, (2)汕头市揭阳路28号
- 批准日期:2015-05-26
- 药品本位码:86900306000103
- 相关疾病
白喉,百缠喉,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咽炎
- 适应症
养阴,清咽,解毒。本品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盒装,每袋装18g
- 类型
OTC乙类
- 医保
医保乙类
- 外用药
否
- 有效期
24个月
- 国家/地区
国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老人用药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贮藏
密封。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以后每次服18克,一日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