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清热颗粒
来源: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12-08 1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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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36
- 产品类别:中药
- 所在地区:山东东营
- 剂型:颗粒剂
- 规格:每袋装8g
- 生产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198号
- 批准日期:2015-02-04
- 药品本位码:86904085000576
- 相关疾病
偏头痛,流行性感冒,头痛,感冒,偏头痛
- 适应症
本品用于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恶风,汗出,咽喉肿痛,咳嗽,头痛,鼻塞,流涕。
-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发生恶心,呕吐,便溏。
- 禁忌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包装
每袋装8g。
- 类型
处方药
- 医保
非医保
- 外用药
否
- 国家/地区
国产
-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3次。
-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颗粒,间有白色粉末;气微香,味微苦。